借用人员应该在原单位发工资吗

淳安律师 2025-05-29
1.工资发放主体依约定而定。若借用单位和原单位书面协议规定由原单位发工资,原单位就得按约履行。若约定由借用单位发,就由其负责。

2.没有约定时,因原单位和借用人员存在劳动关系,原单位一般要支付工资。不过实际里,也可能借用单位承担成本,原单位代发。

3.确定工资发放主体,得先明确双方有无相关约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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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借用人员工资发放主体依借用单位与原单位约定而定,无约定时原单位通常负有支付工资义务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,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有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法定义务。对于借用人员,若借用单位与原单位有书面协议明确工资发放主体,那么相应主体就需按约定履行发放工资的义务。若没有约定,由于原单位与借用人员存在劳动关系,原单位一般要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。不过实际中也可能通过费用结算等方式,由借用单位承担工资成本,再由原单位发放。所以,明确双方关于工资发放的约定,才能确定工资发放主体。若在借用人员工资发放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纠纷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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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
(1)借用人员工资发放主体的确定,关键在于借用单位与原单位的约定。若有书面协议,明确约定由原单位发放工资,原单位就必须按约履行工资发放义务;若约定由借用单位发放,借用单位则需承担该责任。
(2)若双方无相关约定,基于劳动关系,原单位与借用人员存在劳动关系,原单位一般有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。不过实际中,也可能由借用单位承担工资成本,再通过费用结算等方式,由原单位发放给借用人员。

提醒:
借用人员和相关单位应重视书面约定,明确工资发放主体。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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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人员工资发放主体由借用单位与原单位的约定决定。若有书面协议明确由原单位发放,原单位需按约履行;若约定由借用单位发放,则借用单位负责。

在没有约定时,鉴于原单位与借用人员存在劳动关系,原单位一般有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。不过实际中,也可能通过费用结算等方式让借用单位承担工资成本,再由原单位发放。

为明确工资发放主体,建议如下:
1.借用单位和原单位签订书面协议,清晰约定工资发放主体。
2.若未提前约定,双方可协商补充协议确定发放主体。
3.协商不成时,从劳动关系出发,先由原单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,后续再通过费用结算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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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若借用单位与原单位有书面协议,按协议约定确定工资发放主体。若约定原单位发放,原单位需履行义务;若约定借用单位发放,借用单位负责发放。
(二)若双方无约定,基于劳动关系,原单位一般有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。不过实际中可通过费用结算,由借用单位承担成本,再由原单位发放给借用人员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,当事人订立合同,可以采用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。书面形式是合同书、信件、电报、电传、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。以电子数据交换、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,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,视为书面形式。双方关于工资发放的约定适用此条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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